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1月2日)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贯彻执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党中央认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攻坚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全党务必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毫不松懈,持续加力,坚决夺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面胜利。

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全面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会议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从五个方面扎实做好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一是全国试行,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果。二是细化试行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主体名录,广泛宣传发动。三是分级分层开展大培训,确保掌握合格证内涵要义和开具要求。四是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五是强化日常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开展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虚

为繁荣乡村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服务供给为根本,通过整合现有文化、旅游创建项目,整合各地文化、旅游优势资源,打造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品牌,搭建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平台,着力探索荆楚文旅融合新路径,着力供给荆楚文旅融合新产品,着力创建荆楚文旅融合新示范,塑造“荆荆有味、楚楚动人”的乡村文化旅游形象,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文化和旅游力量。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在全省打造文旅融合的“十大示范品牌”,即:约10个“荆楚文旅名县”、20个“荆楚文旅名镇”、50个“荆楚文旅名村”、10个“荆楚文旅名街”、60个“荆楚群艺名品”、50个“荆楚乡间绿道”、100个“荆楚乡村美景”、100个“荆楚乡旅人家”、100个“荆楚乡土美食”、100个“荆楚乡亲好礼”。同时,每年举办一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为各创建单位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增强荆楚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活力。努力打造“到荆楚名县、进荆楚名镇、访荆楚名村、逛荆楚名街、品荆楚群艺、走荆楚绿道、赏荆楚美景、住荆楚人家、尝荆楚

文号:中农发[2019]13号生效日期:2019年07月03日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明办、教育厅、民(宗)委(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为农民设立的专属节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亿万农民的深切关怀。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汇聚强农惠农富农强大力量、增强农民群众光荣感获得感幸福感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的积极性,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农商研究院注:1、《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发改农经〔2017〕1451号2、《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改农经规〔2018〕1484号《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创建名单》 发改农经〔2019〕1083号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0个单位创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2020年3月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联合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示范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省级有关部门、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以及各示范园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为示范园考核和认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