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进文旅融合 助力乡村振兴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

为繁荣乡村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丰富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服务供给为根本,通过整合现有文化、旅游创建项目,整合各地文化、旅游优势资源,打造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品牌,搭建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平台,着力探索荆楚文旅融合新路径,着力供给荆楚文旅融合新产品,着力创建荆楚文旅融合新示范,塑造“荆荆有味、楚楚动人”的乡村文化旅游形象,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文化和旅游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在全省打造文旅融合的“十大示范品牌”,即:约10个“荆楚文旅名县”、20个“荆楚文旅名镇”、50个“荆楚文旅名村”、10个“荆楚文旅名街”、60个“荆楚群艺名品”、50个“荆楚乡间绿道”、100个“荆楚乡村美景”、100个“荆楚乡旅人家”、100个“荆楚乡土美食”、100个“荆楚乡亲好礼”。同时,每年举办一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为各创建单位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增强荆楚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活力。努力打造“到荆楚名县、进荆楚名镇、访荆楚名村、逛荆楚名街、品荆楚群艺、走荆楚绿道、赏荆楚美景、住荆楚人家、尝荆楚美食、带荆楚好礼”的文旅融合发展生态链。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荆楚文旅名县”创建。
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一批魅力旅游名县”的战略任务,推动“文化立县”“旅游兴县”,更好地发挥县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在“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湖北省旅游强县”创建的基础上进行融合升级,开展“荆楚文旅名县”创建,树立县市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示范。

(二)开展“荆楚文旅名镇”创建。
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精品旅游名镇”的要求,推动乡镇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兴旺,将“湖北旅游名镇”创建升级为“荆楚文旅名镇”创建,树立乡镇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示范。

(三)开展“荆楚文旅名村”创建。
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精品旅游名村和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要求,推动乡风文明和乡村旅游发展,增强农村文化活力和产业实力,在“湖北特色文化村”“湖北旅游名村”创建的基础上进行融合升级,开展“荆楚文旅名村”创建,树立村级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示范。

(四)开展“荆楚文旅名街”创建。
旨在引导历史文化街区和新兴文化旅游街区、文化旅游综合体、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等提升文化品位,增强旅游魅力,打造文旅新业态,催生一批新的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地,将“湖北旅游名街”创建升级为“荆楚文旅名街”创建,树立文旅街区示范。

(五)开展“荆楚群艺名品”评定。
旨在促进乡村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蓬勃开展,丰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乡村旅游吸引力,打造一批影响广泛、深受群众喜爱的乡村文化和旅游活动品牌,形成县县有品牌、乡乡有特色、村村有亮点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树立荆楚群艺示范。

(六)开展“荆楚乡间绿道”评定。
旨在推动乡间绿道发展,建设一批集文化、生态、景观、交通、休闲价值于一体、服务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有荆楚特色的乡间绿道,树立荆楚乡间绿道示范。

(七)开展“荆楚乡村美景”评定。
旨在打造乡村旅游核心吸引物,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培育更多彰显美丽乡村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树立荆楚乡村美景示范。

(八)开展“荆楚乡旅人家”评定。
旨在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投身旅游创业就业,促进乡村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等发展壮大、提质升级,树立荆楚乡旅人家示范。

(九)开展“荆楚乡土美食”评定。
旨在丰富旅游要素和服务,发展有乡土风味的特色美食,打造“舌尖上的荆楚乡村文化旅游”,树立荆楚乡土美食示范。

(十)开展“荆楚乡亲好礼”评定。
旨在繁荣乡村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市场,延伸旅游产业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副产品、农家特产、手工艺品、非遗产品等提质增效,树立荆楚乡亲好礼示范。

目前已经开展的“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湖北省特色文化村”、“湖北省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等创建按原定计划执行完毕,2020年并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是推进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具体落实。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各类创建、评定项目的宣传发动、典型培育和推荐等工作。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发动本地创建、培育典型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制定创建标准、指导各地创建、组织验收评定、开展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制定标准。在《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湖北旅游强县评定规范》、《湖北旅游名镇评定规范》、《湖北旅游名村评定规范》、《湖北旅游名街评定规范》、《高星级农家乐评定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的基础上,以文旅融合为导向,分别制定十大创建、评定项目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给予适当补助。对“荆楚文旅名县”每县补助200万元(申报入围后补助100万元,验收合格后补助100万元)。对认定的“荆楚文旅名镇”每个补助50万元、“荆楚文旅名村”每个补助20万元、“荆楚文旅名街”每个补助10万元、“荆楚群艺名品”每个补助5万元、“荆楚乡间绿道”每个补助5万元。其他项目将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支持。

(四)举办节庆活动。为了给各创建单位、创建项目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扩大“十大示范品牌”的影响力,增强荆楚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活力,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该节每年举办一届,时间在国庆旅游黄金周之前,每届在“荆楚文旅名县”创建单位中选择承办地。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基层群众文化和旅游服务的获得感。

五、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办理审批立项等有关事宜。
2.组织首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申报,确定第一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单位,确定首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承办地。
3.制定“十大示范品牌”创建、评定标准。
4.筹备、举办首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第二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申报,确定第二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承办地。
2.组织第一批创建、评定验收。
3.举办第二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给首批创建、评定验收合格单位授牌。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第三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申报,确定第三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承办地。
2.组织第二批创建、评定验收。
3.举办第三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给第二批创建、评定验收合格单位授牌。

(四)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确定第四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承办地。
2.组织第三批创建、评定验收。
3.举办第四届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给第三批创建、评定验收合格单位授牌。
4.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各市、州、县文化和旅游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推进文旅融合 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