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扶贫(乡村振兴)局(委、办):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强脱贫稳定性,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二)目标任务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
2021年,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着力推进12项工作,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实施农村商业建设行动(一)完善农村商业设施。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加快建设农村商业体系。引导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培育县域龙头连锁流通企业。推动各地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连锁商店和便利店,大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率和电商销售比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推动物流、快递、商贸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发展共同配送,赋能区域内电商快递、农村夫妻店供应商等,提供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加
文 号:鄂政办函〔2021〕7号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7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将贯彻落实情况函告省文旅厅,省文旅厅综合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27日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按照《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文化赋能和旅游拉动作用,促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一)加大对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有关建设项目支持经费。支持武汉文化金融中心建设,在武汉创建全国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责任单位]:湖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进一步培育演出市场,强化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加大对省歌剧舞剧院、省戏曲艺术剧院、湖北长江人艺等转制院团纾困资金扶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数字商务最前沿、最活跃、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创新引领作用,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切实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围绕“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做大做强做优“双品网购节”,实现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各地要组织当地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参加活动,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并同期举办配套促销活动,保持主题、时间、标识全国统一,在内容、形式上办出地方特色、体现各地风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引导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构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种植与加工第三章 质量管控第四章 品牌建设与产业融合第五章 扶持与服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茶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茶叶种植与加工、质量管控、品牌建设、文化推广、产业扶持与服务等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第三条 茶产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技创新、质量保障,品牌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休橙
数实融合,休橙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