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新时代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在扩大乡村旅游规模、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持续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仍面临较多制约,突出表现在部分地区乡村旅游外部连接景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和污水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欠账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建设意愿不强、融资难度较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扩容,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特制订如下行动方案。一、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一)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道路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考虑全国乡村旅游道路发展,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加快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整治,优化通建制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联带通更多自然村,推进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快提升改造低等级农村公路。(地方有关部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乡村旅游公路建设的支持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粮”,助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国粮发〔2018〕86号)精神,现制定湖北省“人才兴粮”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一、总体要求

发改农经规〔2018〕1484号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 号)精神,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让农民更多分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红利,根据《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带动全国农业科教系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8年9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张勇(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余欣荣(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1、首次建立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张勇介绍,《规划》是依据2018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阶段性安排和部署,对今后5年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规划》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