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鄂政办发〔2020〕65号发文日期:2020年12月28日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精神,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大力支持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鼓励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一)促进个体经营发展。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支持各类特色小店发展,推动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各地可探索设立灵活就业人员经营专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开办小微实体。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网址或实体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科学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对占道、出店等经营形式规范包容管理,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扩大非全日制就业。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

县域观察 · 2021-01-0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文  号:人社部发〔2019〕129号生效日期:2019年12月10日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9日信息所属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政策支持(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县域观察 ·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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