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精神,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帮助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832个贫困县和12.8万个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8年12月30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发文字号:国办发〔2018〕129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近年来,有关地区和部门在消费扶贫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