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研究院Farmigo.Net注:2014年7月14日,中国财政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明确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今日摘录其中的关键内容,供各位农业电商创业者参考。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重点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电商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并探索建立有利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 ,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
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二、8个试点省份: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四川(财政、商务主管部门)
农商研究院Farmigo.Net注:8个试点省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名单
1、湖北:潜江市、枣阳市、红安县、丹江口市、荆门市东宝区(含中国农谷)、通山县、来凤县。(2013年末,湖北乡村人口约2600万,电商消费市场规模约为263亿元。)
2、安徽:绩溪、芜湖、霍山、石台、巢湖、黄山、怀远
3、河北:清河、正定、迁安、宽城、永年、阜平、康保
4、江苏:睢宁县、新沂市、常熟市、沭阳县、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苏州市相城区
5、江西:进贤、莲花、宁都、于都、玉山、广丰、新干
6、河南:唐河县、新安县、光山县、博爱县、临颍县、泌阳县、淇县、长垣县、鄢陵县、封丘县
7、四川:安岳县、西充县、三台县、资中县、夹江县、仁寿县、渠县。
8、黑龙江:尚志、庆安、明水、富裕、肇源、拜泉、集贤
三、发展目标:(对照参见阿里巴巴集团农村电商战略目标)
1、三年内,在全国创建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推动电子商务政策、制度等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
2、电子商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占当地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电子商务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示提高。
四、试点主要任务
1、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a、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网络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金融、邮政、电信、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
b、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与电子交易 、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
c、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
2、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a、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
b、重点依托已有电商平台,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
c、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3、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a、提高基层政府、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水平。
b、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
4、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a、建立有利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
b、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五、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1、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
2、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六、工作程序
1、财政部、商务部制定示范工作总体方案,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程度、电子商务基础、区域平衡等因素确定示范省区,印发工作通知,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
2、有关省份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下达的资金额度,制定本省示范工作方案。
a、方案制定过程中要积极引入供销、邮政等部门共同参与。
b、方案应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配套政策及资金安排意见。
c、各省可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选择不超过7个县开展示范,并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d、示范方案应于中央财政资金下达3个月内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3、省级商务主管部分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按照程序开展项目验收及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商务部、财政部将对示范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并适时开展工作检查,根据评估及检查结果调整后续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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