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2019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发挥职能职责,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标“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到2020年顺利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1.不折不扣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从中央、省级支农专项中,为每个贫困村至少扶持一家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
2.坚决完成产业扶贫任务。对标2020年产业扶贫目标,每个贫困县形成2-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贫困村要有1个农业主导产业,有条件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
3.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重点聚焦9个深度贫困县、507个深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统筹配置各类资源,坚持精准施策,推进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加强设施大棚、牲畜棚圈、标准化种养基地等建设。
4.加快补齐产业短板。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调整优化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结构,积极培育“生态+绿色种养业”扶贫模式,扩大优质特色作物生产基地面积,打造贫困地区优势品牌,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扶贫产业园。
5.加大产业扶贫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稳步提升产业扶贫资金占扶贫资金的比重。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组建贫困县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全面实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做好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把发展扶贫产业作为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改善产业发展的支撑条件,健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1.推进粮食稳产优产。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稳定总产、提升品质上下功夫,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500亿斤以上。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新建高标准农田3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调减低质低效双季稻、籽粒玉米、非适宜区小麦面积50万亩以上,发展特色薯类、杂粮等作物。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开发。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襄阳打造中国有机谷。支持咸宁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构建“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发展青贮饲料,建设“粮改饲”“油改饲”等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实施油菜产业倍增计划,创建高效菜园、精品果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50万亩。科学调控生猪产能,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调整水产养殖布局和品种结构,力争渔业特色品种产量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新增“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面积60万亩。
3.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行动,着力破解一批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快推进东湖国家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湖北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引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和高质高效技术进村入户。力争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粮棉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机艺融合、机信融合、机械化与适度规模经营融合。力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试点。
4.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农民合作社联社试点,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举办农民合作社十大品牌遴选活动。力争全省农民合作社总量较2018年增加5%。抓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认定,开展省级“标杆”家庭农场品牌培育。新创建省级示范家庭100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
三、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增添乡村发展新动能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以上,进一步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万亿元产业。
2.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挖掘拓展“农业+”功能,支持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和推介全省十大最美茶园、十佳花海、十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一批休闲农业名牌项目。以“三乡工程”为载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物流资源,借助大型电商平台和新零售企业,推进柑橘、茶叶、莲藕等特色产品抢占中高端消费市场。
3.构建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办生产车间,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
4.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把我省“三品一标”产品的数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打造成为“湖北粮、荆楚味”地域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50个,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加“荆楚优品”工程,落实《湖北省农产品品牌三年培育方案》,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222”行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展示湖北农业农村发展新形象、新气象、新成就。
四、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1.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和2019年实施计划。重点打造1000个示范村、整治4000个行政村,提升村容村貌,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
2.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战役。加快农业污染源普查进度,确保今年摸清农业污染源底数。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整治,加快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推广投入品减量化和清洁农业生产模式。力争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开展整建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农业绿色示范区创建。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
3.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构建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宽带进村。推动农村科教文卫、体育事业发展,提升社保、养老、医疗等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县乡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五、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出台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维护好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规范转包、入股等方式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任务。完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拓宽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交易进场、业务上线。
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抓好“小农户服务行动”,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探索以县为单位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建立托管服务主体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加强质量监管。
4.深化农垦改革。坚持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的定位,采取试点突破、由点及面的办法稳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组建湖北农垦集团。
5.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抓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机构、职责和队伍等及时调整到位。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六、着力改进乡村治理,营造农村良好政治生态
1.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积极会同组织等部门抓好基层建设。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2.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建好用好农家书屋和农村文化广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4.强化平安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七五”普法,加强农村普法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群防群治,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化解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稳定。
七、做好重大风险防控,促进农业农村安全发展
1.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科学研判灾害形势,强化灾情调度和应急准备。突出科技抗灾、技术减灾,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可操作性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2.毫不松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严防死守、外堵内清”的总体要求,落实好“一个封住、七个管住”等防控措施;保护好种猪场、规模猪场等基础产能,保障肉品市场供给。加强全省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3.完全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坚持把问题查处与整改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地推进整治整改,尽快恢复被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加快构建设施农业项目和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
4.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深入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推介活动,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出口农产品监测预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农业产能合作,推动企业抱团出海。
5.持之以恒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大收贮运环节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