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

鄂农发〔2019〕14号

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是精准脱贫“五个一批”中的“第一工程”,是决胜的根本。为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指导性,在对《湖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三年实施总结的基础上,修订了《湖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

   一、发展形势

  (一)总体向好

  1.扶贫产业增收带动作用明显。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真脱贫、脱真贫的根本之策,着力打造主导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到2018年,依靠产业发展稳定带动265.9万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80.6%,趟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农业产业扶贫新路子。

  2.扶贫骨干产业基本形成。2015年以来,经过几年的扶持和培育,全省扶贫骨干产业基地规模化格局基本形成,“有特色、有效益”的特色农产品不断涌现。到2018年,全省37个贫困县优质粮油和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基地达4865.86万亩,新增标准化生产基地439.15万亩,其中茶叶、水果、蔬菜(含食用菌)、中药材分别同比增长4.2%、6%、12.2%、4.8%。三条水果带、四座茶山、精品旅游线路等产业布局更加清晰。

  3.扶贫产业市场流通体系不断开拓。探索了短链销售,促进农产品直销的路径。开展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基地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了电子商务、大数据建设;发挥农产品经销商主渠道作用,在贫困地区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探索展会展销、网络促销等产销对接方式,逐步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到2018年,湖北省37个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建立村级服务网点4605个,培训贫困户2.4万人次,电商服务惠及贫困人口33.2万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总金额超过1亿元。

  4.扶贫产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到2018年,37个贫困县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24家,全省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专业合作社覆盖率达96.88%,37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07个深度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全省贫困地区家庭农场达9726家,专业大户达28540家,培育形成了一批脱贫攻坚的地方军。

  5.扶贫产业品牌得到积极创建。到2018年,全省贫困地区培育“三品一标”品牌1192个,秭归脐橙、清江椪柑、恩施玉露、武当道茶、房县花菇、蕲春蕲艾、罗田黑山羊、咸丰黑猪等品牌市场的美誉度和占有率得到不断提升,“一红一绿”(利川红和恩施玉露)两大茶叶品牌受到市场热捧。

  6.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新型经营主体运用订单、股份、劳务、服务、租赁等方式,变贫困户“单打独斗”为“嵌入产业链条”,探索出“藤上结瓜、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利益联结机制,总结提炼出武汉市“三乡工程”、黄冈市“五位一体”、十堰市“租金、薪金、股金三金增收”、“扶贫车间”和恩施州“121+X”等产业扶贫模式,形成了“整市有模式、县县有亮点”的推进态势。

  尽管全省产业扶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产业选择难、培育难、壮大难、增值难、产销对接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产业发展盲目跟风、不切实际、产业和产品同质化的问题依然存在。越到后期,产业发展越艰难。

  (二)机遇难得

  1.党委政府重视空前。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国务院召开了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省农业厅联合省扶贫办等相关厅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湖北省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2.扶持政策优惠空前。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以脱贫攻坚为导向,安排使用涉农资金,破除以前的条条框框,为产业扶贫提供了资金来源;各级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旅游局都分别出台了扶持政策;各级扶贫、财政、国土、金融等部门都出台了扶持政策;社会团体、民营组织都投向了产业扶贫主战场。

  3.发展空间广阔空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贫困山区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产业扶贫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的引进让贫困山区的农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强大氛围对产业扶贫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动贫困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做强优势产业,做大特色产业,增强农业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产业脱贫覆盖率和主体带动率,为贫困地区农民稳定脱贫、走向富裕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目标牵引,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的准确性,强化脱贫攻坚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对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人员,聚焦富民项目、医疗教育、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细化帮扶工作,落实到位政策,加强攻坚合力,抓好面上共性问题,解决好点上个性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紧推进、如期完成。

  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要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既注重当期效果,又注重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始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大政府支持,加强社会动员,调动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凝聚合力,加快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精准帮扶,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承载力,选准特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合力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主要目标

  1.贫困户产业发展。深入聚焦9个深度贫困县、507个深度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兼顾其他贫困群体,统筹配置资源,坚持精准施策,到2020年,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能够有稳定的脱贫主导产业。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统筹纳入规划。

  2.贫困村主导产业培育。到2020年,37个贫困县实现主导产业全覆盖,每个贫困县形成2-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有1个农业主导产业,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

  3.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提升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有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形成政府扶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扶贫体系。

  4.深化贫困村改革。到2020年,所有贫困县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所增强。

  5.巩固脱贫成果。“十三五”后期,产业扶贫面临脱贫攻坚与成果巩固的双重任务,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将是更加严峻的挑战。2019-2020年,打扫战场,巩固成果,全面步入小康社会。

  三、发展任务

  (一)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推广互助合作。充分发挥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和村委会等带头作用,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支持贫困村组建村级互助合作社,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采取合作社对口帮扶方式,统一争取产业项目支持,统一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统一流转承包土地,搭建贫困户与龙头企业的沟通桥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实施相关涉农项目。

  ——支持股份合作。支持贫困户将农村承包土地林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折价入股,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建立股份合作关系。鼓励将扶持贫困户的项目补助资金作为股份入股,享受固定分红和赢利分红。探索将贫困村集体所有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应当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引导订单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共同开发特色产业。按照协议,贫困户生产和提供产品,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收购产品。推行土地托管、委托代养、借母还犊、寄养付酬、反租倒包等模式带动贫困户。

  ——发展定点劳务。开展常年性贫困户劳动力动态调查和监测。对有意愿外出打工的贫困户,根据其自身条件,帮助联系定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组织季节性劳务创收和长期性劳务输出,实现增收脱贫。采取就业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务工就业,增强企业在扶贫带动工作中的积极性。

  (二)建立到村到户的扶贫支农平台

  ——建立到村到户的融资平台。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支持贫困县市区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信用贷款全覆盖。对贫困户在各类金融机构的扶贫小额信贷给予贴息补助。支持贫困户购买产业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对贫困户给予保费补贴。

  ——建立到村到户的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扶贫专家团制度和对口帮扶机制,县市区组建扶贫技术服务团,向每个贫困村选派符合需求的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人员和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指导帮助贫困群众科技致富。

  ——建立到村到户的信息平台。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扶持贫困地区开展12316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分销衔接。充分发挥帮扶集团成员单位和各类社会扶贫力量的渠道资源优势、社会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采用集团购买、会员预定、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方式,促进农副产品产销衔接。积极策划和组织乡村观光、农事体验、现场消费和“后备箱”购买农产品等城乡对接营销模式,打开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贫困户收入水平。

  ——建立到村到户的项目平台。围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及特色林业经济,根据各地贫困村实际情况,建立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库,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库计划分期分批启动。通过建立精准扶贫项目库,既能择优选定项目,减少项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又能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科学立项,充分体现贫困村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建立到村到户的科技平台。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形成以科研院所专家为依托,以贫困地区合作社为纽带,以科技示范户为骨干,以新技术推广和良种繁育为重点的科技扶贫体系,建立符合贫困地区农业发展需要,适应市场竞争的到村到户的科技平台。使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贫困地区实际农业生产相结合,丰富农产品信息资源库,加大科技惠农政策对贫困地区农业的覆盖程度,提升农业科技扶贫能力,促进作物增产、农民增收。

  (三)创新社会参与机制

  ——推动参与主体多元化。支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向贫困县(市区)布局,依托贫困户建设原料供应基地,促进产业扶贫。支持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促进知识和技术的回流。鼓励私人资本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民宿、乡村旅游、文化休闲等方面的产业开发,激活贫困地区产业活力。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村民互助,培育本土产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承接农村小微型项目并吸纳贫困户就近务工,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

  ——推动城乡双向流动。大力组织贫困村的劳动力、农副产品进城,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入乡,实现城乡资源互流双赢。探索和推行“社区支农”、“超市直销”等模式。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带动贫困村发展。积极引导外资参与贫困村的扶贫活动,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探索建设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标准化出口生产基地,鼓励发展创汇农业。

  (四)创新科技服务机制

  ——加强协同创新。围绕特色农业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以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效益优先为导向,组织农科教企开展协同创新,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组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一批农业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根据自然、生态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确定主推品种,加强作物良种繁育与栽培,较大幅度地提高产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増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科技扶贫特派员队伍。选派一批“一懂两爱”的产业科技特派员、农技专家服务团和产业扶贫技术团队,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菜单式服务,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力量和技术精准帮扶全覆盖。尽力开展“一对一”、“保姆式”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不脱贫不脱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在4821个贫困村因地制宜设置产业指导员,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贫困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等。

  ——构建多级科技人才服务体系。以现有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为基本架构,积极挖掘农村能人、农民土专家、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企业技术人员等农村科技人才潜能,形成县乡村三级科技人才服务体系。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选择一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到示范基地培训学习,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户),加快农业优良品种、适用技术和农业新装备在贫困地区的应用。

  (五)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构建管控内生动力。在条件成熟的大中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兴办试点,通过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的方式,向消费者直接公开展示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安全内控制度(档案)、标准化生产现场、农业投入品实物、产地准出所要求的生产记录、自检(或委托)检验证明和农产品合格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包装或标识等。促使消费者增强安全、放心消费意识和信心,推动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提高其经济效益,促使生产经营主体产生想抓和要抓绿色、安全管控措施的内生动力。

  ——推广“四查一检”监管法。在贫困地区探索建立和推广应用“查制度、查记录、查台账、查用药(肥)、抽检样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查一检”日常监管工作法,不断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在贫困地区积极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努力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六)创新社会化服务机制

  ——重点推进贫困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四转变一提高”,即: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实现服务组织从小到大,从弱变强的转变;实现服务组织从单一环节向全程社会化服务转变,要逐步推广水稻、小麦、油菜全程社会化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统一供种(苗),统一供肥、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等社会化服务等工作;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实现服务组织的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转变;促进机械水平和农业生产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强化贫困地区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加快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依托已有基层农技推广等信息基础资源,加快建设12316益农信息社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改造和12316专家服务价值化提升,重点推动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融合发展。

  (七)创新帮扶机制

  ——建立“三包”结对帮扶机制。倡导领导包保,强化联系结对帮扶。向每个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实行“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并对履职不好的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召回”问责、撤换另派。以“扶贫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募集捐赠资金和吸引社会帮扶项目资金。

  ——建立因需派人的驻村帮扶机制。贯彻精准帮扶方略,按照“经济部门驻穷村、党群部门驻弱村、业务部门驻产业村”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选派工作,实现贫困村需要和工作组、第一书记的特长有机结合,有效解决基层组织和脱贫工作人才不足、力量薄弱的问题。

  (八)建立扶贫对象跟踪机制

  ——主动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扎实做好扶贫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着力打造“上下联通、左右共享”的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档案资料。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卡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及时更新产业扶贫信息,实现对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精准化管理,提高产业扶贫的透明度,为考核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便利。

  ——完善脱贫成效跟踪监测机制。全程了解脱贫攻坚过程中贫困地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为建立健全脱贫巩固长效机制提供数据支撑。对未脱贫户采取更加精准的扶持措施,给予更大力度的帮扶救助;及时掌握因突发重大疾病、重大灾害返贫户情况,动态建档管理,分类施策扶持,确保在现行标准下脱贫。

  四、重点扶贫产业和品种布局

  按照“巩固壮大过去产业,发展新型产业”的产业发展思路,推进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重点将特色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畜牧、中药材、烤烟、生态水产、林果、观光旅游等十大产业培育成扶贫支柱产业。

  (一)特色粮油产业

  以保供增收为重点,在条件适宜的贫困地区发展优质稻种植,适度发展薯类、花生等特色粮油作物。优质稻以阳新县、远安县、孝昌县、团风县、蕲春县等县为重点,引导龙头企业向前延伸发展自身的标准化原料基地。薯类以竹溪县恩施市、建始县等县市为重点,建设高山优质脱毒种薯繁育区、中低山优质食用和加工原料主产区。以宣恩县、鹤峰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郧阳区、郧西县、保康县、枣阳市、红安县、麻城市、崇阳县、通山县等县市区为重点,建设鄂西南富硒薯类种植区、鄂西北及鄂北岗地传统特色及休闲食品薯类种植区、鄂东鲜食薯类种植区、鄂南工业原料及休闲食品红薯种植区。以团风县、红安县、大悟县、麻城市、罗田县等县市为重点,建设鄂东北抗病优质食用花生优势区。

  (二)蔬菜产业

  引导孝昌县、大悟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麻城市、蕲春县、通城县、通山县和崇阳县以发展设施蔬菜、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为主;鄂西山区以发展高山蔬菜为主,在长阳县、五峰县、兴山县、秭归县、利川市、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保康县、南漳县、房县、竹溪县、神农架林区等区域建设生态型高山蔬菜种植区,部分地区发展高山特有蔬菜;鄂西北以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为主,在远安县、房县、保康县等区域重点发展食用菌,建设一批专业化、设施化、标准化示范推广基地。在恩施州、宜昌市、十堰市及襄阳市等地贫困县市发展魔芋种植和加工。

  (三)水果产业

  积极建设柑橘、桃、梨、猕猴桃等水果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柑橘以秭归县、兴山县、巴东县、长阳县、丹江口市、郧阳区等区域为重点,建设长江中游柑橘带、清江流域柑橘带、丹江库区特色柑橘生产基地,着力推广适应机械化、高产优质多抗品种,着重培育知名品牌。梨重点建设武陵山区优质砂梨生产区,重点推广早熟砂梨品种,填补北方梨和苹果供应不足的空档(淡季)。桃突出发展早熟和晚熟品种,提升产品均衡上市能力,着重发挥各产区优势,调整优化内部品种结构,开发差别化、个性化品种。猕猴桃重点建设幕阜山、武陵山、秦巴山猕猴桃生产区,突出提升产品品质,培育知名品牌。

  (四)茶叶产业

  以贫困县市区为重点建设四大优势茶区。以恩施市、鹤峰县、宣恩县、咸丰县、利川市、五峰县、长阳县、秭归县等县(市)为重点,建设鄂西武陵山富硒绿茶和宜昌三峡名优绿茶及宜红茶区;以英山县、麻城市、红安县、大悟县、孝昌县等县(市)为重点,建设鄂东大别山优质绿茶区;以崇阳县、通城县、阳新县等为重点,建设鄂南幕阜山名优早茶及青砖茶区;以竹溪县、郧西县、竹山县、房县、保康县、谷城县、南漳县、神农架林区等县(区)为重点,建设鄂西北秦巴山高香绿茶区。推进茶产业与文化、旅游、民俗休闲的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茶旅融合发展。

  (五)畜牧产业

  生猪:以大别山、武陵山片区生猪产业带为主,重点发展麻城、红安、孝昌、英山、团风、大悟等6县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318国道沿线和209国道沿线两条瘦肉型猪养殖带,主要分布于:巴东县、建始县、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来凤县、长阳县、秭归县等县市。

  肉牛:以大别山、武陵山肉牛产业带为主,重点发展郧巴黄牛、恩施黄牛等肉牛产业。在武陵山片区高山、二高山草山草坡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半舍饲半放牧的肉牛养殖基地。主要分布于: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五峰县等区域。在大别山片区英山县、大悟县、孝昌县建设以“165”养殖模式为主体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在秦巴山区,重点支持竹山县发展以郧巴黄牛为主的地方特色品种养殖。

  肉羊:在武陵山片区重点建设“两江”肉羊养殖基地:一是建设清江流域肉羊养殖基地。包括建始县、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鹤峰县、来凤县、宣恩县、咸丰县、长阳县等县市。二是建设长江三峡库区肉羊养殖基地。包括巴东县、秭归县,实行茶园养羊、林草畜结合。在大别山片区重点打造以大悟、罗田、蕲春、英山等4县市为骨干的大别山区黑山羊养殖基地。在秦巴山片区重点在郧西县发展“郧西马头山羊”品种养殖。

  禽类:在武陵山片区重点建设以城镇为轴心土鸡养殖基地和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景阳鸡养殖基地、麻鸭养殖基地。土鸡养殖基地主要分布于: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景阳鸡养殖基地主要分布于建始县。恩施麻鸭养殖基地主要分布于来凤县、利川市。在大别山片区以蛋鸡、肉鸭养殖为主,重点发展孝昌、英山、大悟等县家禽养殖业。

  蜜蜂:在神农架林区、宣恩县、鹤峰县、宜都市、五峰县、长阳县、通山县、通城县、保康县等发展中华蜜蜂产区;在麻城市、红安县等区域发展蜜蜂产区。

  (六)中药材产业

  重点建设武陵山地道药材种植区,包括恩施市、来凤县、巴东县、利川市、咸丰县、建始县等县(市);巩固发展大别山道地药材种植区,包括蕲春县、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大悟县、孝昌县等县(市);大力扶持秦巴山道地药材种植区,包括神农架林区、房县、竹溪县、郧西县、郧阳区、竹山县、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等县(市)。扶持发展鄂南幕阜山以阳新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等为主的道地药材区。结合各地实际,发展道地草本药材和木本药材,建设生态观光、康养中药园、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化种植基地和产地初加工基地等。

  (七)烟叶产业

  积极落实“双控”措施,推动烟叶生产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稳定发展以房县、竹山,五峰、兴山、长阳、秭归,保康等县为主体的烤烟种植区,重点发展以恩施、利川、建始、巴东、鹤峰、宣恩、咸丰等7个县市为核心的优质烟区。重点在武陵山片区规划建设特色烟叶基地单元,主要为烤烟基地和白肋烟基地。

  (八)生态水产产业

  在大别山片区重点支持麻城、团风、红安、大悟、孝昌等县市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支持小龙虾和鳜鱼为主的大别山特色养殖基地的产业发展。在秦巴山区支持丹江口、茅箭区、房县、竹溪等县市发展特种养殖等地理标志产品。在幕阜山区连片特困地区,重点支持通山、通城等县市发展“虾稻共作”综合种养产业。支持武陵山贫困地区的建始、利川等县市发展虹鳟等冷水鱼养殖,支持来凤、宣恩、咸丰等县市发展大鲵养殖。

  (九)林果产业

  在丹江口市、郧县、郧西、房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等6个县市区重点发展核桃产业,重点支持罗田、麻城等县市发展板栗产业。重点支持麻城、红安、团风、英山、大悟、阳新、通城、通山、恩施、巴东、来凤、咸丰等县市建设优质油茶基地。在宜昌、襄阳、随州、恩施、孝感等地区发展油用牡丹产业。在十堰市丹江口库区周边、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等地发展油橄榄产业。咸宁等鄂南山区重点发展竹产业。

  (十)休闲旅游业

  大别山片区重点整合红色旅游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构建红色革命游、自然生态休闲游、森林旅游、名人故里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组团,着力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结合目标市场的消费模式,开发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红色文化等红色文化等旅游产品,考虑发展分时度假、探亲访友、商务公务活动、会议旅游、文化交流等高端旅游产品。

  武陵山片区立足区域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山水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突出三峡风光、地质奇观、乡村风貌、民族风情特色,依托清江山水画廊、长江三峡风光、土苗民族风情,形成“一中心、一轴两翼”的旅游产业发展布局;依托旅游龙头企业开发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引导景区农户开发以生态农业观光、农耕文化体验、养生健身、休闲度假、特色农产品及民族手工艺品销售、“农家乐”餐饮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使其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扶贫重要产业,努力建成武陵山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板块和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秦巴山片区重点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加大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支持和鼓励片区各县市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荆楚文旅名镇名村;积极开展景区创A、饭店创星、行业创优活动,大力发展旅游民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幕阜山片区大力开发“湖光山色”资源,突出“春看竹海、夏游九宫、秋赏金桂、冬浴温泉、四季游仙岛湖”旅游主题,抓好重点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实施古镇、古街、古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保护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体育健身旅游、科普旅游、红色旅游、探险旅游、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和生态农业及节会展览等旅游业态发展,建设全国一流的新型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五、支撑工程

  (一)种养业良种工程

  加强特色粮油优质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定期进行品种提纯、复壮,保持和改良特色粮油品种的优良品质特性,建设和布局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优质良种覆盖率。大力引进和选育适合本地发展的名、特、优、新的园艺作物品种。加强茶叶、中药材种质资源野生地保护。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加强畜禽核心育种场和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一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支持建设一批小龙虾、河蟹、黄鳝、泥鳅、龟鳖、鳜鱼等水产特色品种良种选育、繁育基地,提高特色苗种供给能力。

  (二)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工程

  ——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加快建设与形成以武汉、荆州、襄阳、荆门、孝感、黄冈、天门等地为主的粮油加工产业集群,以宜昌、荆州、潜江、仙桃、武汉、鄂州、黄冈和宜城、安陆、京山为主的畜禽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宜昌、荆州、黄石、武汉、黄冈、仙桃、咸宁和丹江口为主的酒类饮料产业集群,以鄂西南、鄂西北、鄂东南和大洪山周边地区为主的特色农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培育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带动能力强的农业、林业、旅游等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

  ——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在蔬菜、干鲜果、食用菌、中药材、茶叶和粮油等主产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开发和推广一批新型农产品初加工适用技术和设施装备。到2020年,基本解决果蔬药茶主产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初加工贮藏设施严重不足等问题,果蔬产品的产地损失率降至5%左右,粮油、食用菌、中药材等产地烘储能力明显提升。

  ——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优质米、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比例,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开发高蛋白大豆制品,促进玉米饲料、饮料加工。开发生产高中档双低菜籽油,发展花生油、芝麻油、茶籽油和稻米油、棉籽油、玉米油、橄榄油、牡丹油及其它木本油料产业。积极发展冷鲜肉和肉制品加工业,开发卤、烤、酱腌肉禽制品,推动传统蛋制品工业化生产,开发液态蛋和蛋黄粉等新产品。进一步开发鱼糜制品、休闲鱼制品和保健美容产品,着力发展淡水小龙虾系列产品,推进水产品加工方便化、分割化、多样化。开发脱水菜、酱腌菜和蔬菜汁等精深加工产品,促进食用菌和魔芋、竹笋、葛根精深产品开发。推动棉花等大宗天然纤维的品种改良和品质提升,加快苎麻、桑蚕、竹原纤维等非棉天然纤维及新溶剂粘胶、聚乳酸等再生资源纤维的产业化步伐。提高干鲜果饮料、罐头、营养餐与配餐、果醋果酒、调味品及休闲食品、动植物精油、天然香料等精深加工能力和质量;创新开发茶食品、茶饮料、茶日用品、茶保健品等深加工产品;提高中药材高值化加工水平。推动秸秆、稻壳、饼粕、菜帮菜叶、果皮果渣、果壳、木竹屑皮、动物骨毛血皮等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

  (三)农产品物流工程

  ——协助商务部门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在产业集中连片的贫困村建设或改造一批直接服务农户的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提升农产品分级、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能力。

  ——协助统筹规划省内智能物流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智能物流仓储用地,建设智能物流骨干网。推动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建设多种运输方式联动、物流园区和中转站仓储等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物流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平台对接,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推广信息技术在仓储配送、集装箱和冷链业务中的普及应用和融合创新应用,促进业态和模式创新。

  ——加快推进12316信息进村入户。选择农产品特色优势突出、交通物流条件好、电子商务有一定基础的市州作为重点,加快建设12316信息进村入户,形成集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助推特色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育,优先从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及有志于从事信息服务的农村青年中选聘信息员。利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现有培训项目资源以及12316服务体系、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将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培训。选择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地区,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区域培训中心。积极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农技推广服务。

  (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

  ——推动贫困地区的传统种植养殖农业向现代休闲农业升级、传统生存型农业向现代体验型农业转型、传统物质农业向现代文化农业升华。构筑现代农业、农耕文化、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创意、体育运动等融合发展的全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把旅游培育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美丽乡村的有效载体、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农业高发展的新动能。

  ——持续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推进旅游与农业、文化等产业的全面深度融合,支持四大贫困片区开展茶旅融合,打造10条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支持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支持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培育春季乡村赏花游、茶文化游,夏季乡村避暑游、研学游,秋季采摘游和冬季乡村美食购物旅游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支持四大连片贫困地区荆楚乡村文旅融合,品牌创建活动;构建以魅力文旅名县为骨干,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综合体、荆楚文旅名镇名村、旅游民宿和休闲农庄等为支撑的多层次、业态丰富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持续支持旅行社、景区等结对帮扶贫困地区。继续支持在贫困山区开展“城乡牵手游”旅游公益扶贫行动,发动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行业协会和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旅行社结对帮扶9个深度贫困县;鼓励旅游景区参加旅游精准扶贫事业;鼓励高星级饭店与贫困地区市场主体签订采购协议,进行农旅对接。持续支持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

  贫困地区——持续推进古村落保护工程。实现民族、偏远山区特色村落保护与片区贫困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以乡村旅游扶贫为着力点,以进村入户为帮扶点,在修缮古民居中,加大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投入,既实现“修旧如旧”,又改善贫困户的人居环境。要对空闲农房调查摸底,分类鉴别,以政府或村集体回购、租赁的方式,用于经营民宿、农家乐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村还可发展为“山区古村文化游”,通过旅游扶贫,传承山地文化,实现可持续增收和保护。

  (五)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化生产田块、田间道路、排灌沟渠、水利和电力设备设施。建设特色蔬菜基地沟、渠、路、电等基础设施,完善农资存放、集约化育苗设施、绿色防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产地冷库等配套功能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板块基地建设和园艺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建设蔬菜、水果、茶叶、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的标准化,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加工原料的车间、名特产品的生产原料供应基地。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对进排水系统、电路设备、道路设施、技术装备等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提高池塘养殖的科技装备水平。支持建设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养殖示范基地,大力支持集中连片养殖区配套建设排水净化设施。引导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立常用大宗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鼓励野生抚育和利用山地、林地、荒地建设中药材种植养殖生态基地,保障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

  ——支持旅游后备箱工程建设。以满足居民旅游购物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着力引导农民生产、加工和销售游客喜爱的有机农产品、农副土特产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带动农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发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支持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培育、壮大当地旅游购物品牌;推动自驾游游客消费、购买当地特色产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六)生态建设工程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在大别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等重点贫困地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按补助标准给予退耕农户补助。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落实扶持政策,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和省级下达的生态护林员指标,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生态护林员,按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管护补助费,帮助他们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目标。要通过落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让林农直接增加现金收入;通过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等项目的实施,提高工程区贫困户收入,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加快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夯实贫困地区脱贫基础;充分发挥林区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生态观光、赏花经济和乡村旅游业,引导和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建设“森林人家”、经营特色餐饮、销售经济林产品,参与森林旅游经营,实现脱贫致富;大力发展以林下种养殖、中药材、林产品采集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提高贫困地区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深入实施《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优先向基础设施薄弱、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和工程建设管理规范的国定贫困县(市、区)和重点片区县(市、区)倾斜。加强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耕作层剥离、回填不到位、改良土壤不到位等薄弱环节管理,重点抓好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排灌设施建设、田间道路整修、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完善、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配套、农业科技服务以及后续管护强化等八项工作。

  (八)劳务输出工程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扶贫培训。农业、扶贫、林业等涉农培训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开展好扶贫培训。积极开展农业产业、种养殖、农村实用技术、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经果林、手工艺技能、创业培训等,不断满足培训需求。重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种养业技术培训、科技状贫培训等职业技能扶贫培训,确保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应训尽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

  ——多形式多层次促进劳动力转移。通过省外务工转移,省内企业吸纳,劳务经纪人带动模式,以亲情带动、友情带动、乡情带动为主线,发挥能人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常年稳定转移。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开展劳务协作,引导对接转移。加强用工企业与贫困人员对接,通过乡镇组织、企业对接促进转移,同时开展服务引导,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充分发挥中职教育定向培训输出渠道作用带动“新生代劳动力”转移。对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新生代劳动力”纳入中高职职业教育,开展定向培训,实现培训转移。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政策帮扶等服务,帮助其在畜牧养殖、园艺花卉、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电子商务等特色创业方面实现自主创业。落实贫困人员创办微型企业、代账及工本费减免等政策,支持贫困人员网上创业,对经营网店的贫困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培育力度,落实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鼓励农村贫困人员创办农村专业合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吸纳能力。支持网上创业,实现当地优势产业的产品代理、委托网络销售,引领贫困对象创业。

  (九)智慧农业工程

  ——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优先加快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生产精细管理、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管理及溯源等领域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智慧农业转变,提高农村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农业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以及经营管理决策的智能化。推进12316信息进村入户,盘活涉农信息服务市场,充分整合各方涉农信息服务资源,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信息,提升涉农信息的普遍服务水平。协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下沉农村,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推出精准服务。

  ——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精准见效、长期受益等优势,通过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以及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建设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和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积极推广村村、村户、户户联建模式,为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

  (十)区域农业品牌培育工程

  ——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打造特色品牌。立足我省特色农业资源和产业基础,在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产品质量优的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茶叶类重点培育恩施硒茶、武当道茶、青砖茶等区域公共品牌;水果类重点培育宜昌蜜桔、秭归脐橙、公安葡萄等品牌;蔬菜类重点培育蔡甸莲藕、随州香菇、洪湖藕带、洪山菜薹等品牌;中药材类重点培育蕲春蕲艾、罗田茯苓、英山苍术、房县虎杖等品牌;粮油类以“湖北名优大米十大品牌”“湖北优质菜籽油五大品牌”为引领,重点打造虾稻、再生稻、浓香菜籽油等品牌,推进荆门高油酸菜籽油公用品牌建设。畜牧类重点培育神丹蛋品、罗田和麻城黑山羊等品牌。水产类重点培育香稻嘉鱼、荆州鱼糕、洪湖清水大闸蟹等品牌。各市州重点培育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县(市、区)重点培育2-3个企业产品品牌。

  ——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着力挖掘地理标志品牌。落实“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应用“三品一标”生产技术,提升“三品一标”规模总量。继续抓好现有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国家级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重点推进基地开展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全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优势,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

  ——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产业发展,修改、完善、提升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三园两场”(标准化的果园、菜园、茶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优质稻、功能油菜、茶业、水果、生猪、蜂蜜、淡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抽检和产地环境检测,认真落实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引导农产品品牌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物联网质量追溯系统,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政策保障

  (一)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立足我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总体思路,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带动农户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新型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按照每户不高于10万元标准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可上浮3个百分点,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扶贫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各地创设吸引政策,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财政补助等方式,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实力,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鼓励村干部、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经纪人等群体领办创办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疫病防治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指导农民合作社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善于经营,引导贫困户自愿入社。推进贫困地区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建立省、市、县三级合作社示范体系,做到“省有示范、市有典型、县有样板”,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企业、下联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合作社脱贫带动能力。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培育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00家,实现所有贫困村至少有1家以上善管理、能带动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二)落实土地优惠政策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保证现有农村土地权属关系稳定不变,鼓励贫困村和贫困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是科学制定贫困地区退耕还林、退宅还耕土地标准,加强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指导,落实土地补偿优惠政策,优先给搬迁农户安排复垦后新增耕地和农户退出耕地,力争使每户搬迁户有一份“菜园地”、一个增收项目。二是推动贫困地区土地流转储备、托管、信托公益性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集中流转”、“以地入股”等方式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贫困地区村民分红增收。三是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设立贫困地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基金,对贫困地区流转土地且能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给予奖补。

  (三)完善产业支撑服务体系

  构建产业支撑服务体系,促进生产性服务发展,优化精准扶贫产业开发环境。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倾斜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耕地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特色产业基地。二是优化物流流通体系,加强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接,加强村企对接,协调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三是完善特色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围绕扶贫产业项目开发,整合产业链条,完善产业技术体系,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贫困村重点支持。四是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服务力度,在育苗育种、栽秧播种、农机收割、产品运输、市场销售等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给予帮扶,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建设产业防灾减灾体系,针对自然灾害,构建完善的产业减灾防灾体系,确保扶贫产业项目稳定发展。

  (四)强化多元投入保障

  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整合聚集各类投入,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实现对贫困村的资金全覆盖,实现项目资金精准投放。

  (五)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引导

  积极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活动,营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氛围。一是完善贫困地区就业孵化中心创业政策配套,对于吸纳贫困户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财政优先贴息,补贴担保费用、助推新型主体加快发展。二是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安排贫困县的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重点扶助建卡贫困农户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对产业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并脱贫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建家庭农场的,给予直接补助。三是强化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内容与产业发展规划的结合,瞄准贫困户的主要劳动力,通过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贫困人群技能水平,强化贫困地区劳动人口对特色主贷产业的支撑。

  (六)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确保产业精准扶贫开发的资金来源。一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试行政府助农贷款担保政策,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给予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必要的资金支持,由财政扶贫资金负责贴息。二是促进扶贫再贷款,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将扶贫再贷款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人口就业创新,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信贷投放,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农产品价值链融资等有利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四是发挥投资基金作用,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参与,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注资产业精准扶贫开发的关键环节,加快水利工程、农村公路、产业园区等的建设。

  (七)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强化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切实保证扶贫产业发展。一是促进涉农担保和保险机构发展,优化保险和担保事业发展环境,培育和扶持一批以涉农保险和担保为主要业务的保险担保机构,增强涉农保险和担保能力,完善农业保险和担保体系。二是发展特色保险产品,根据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保险产品范围,创新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牛、羊、烤烟、蔬菜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建立生猪、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三是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在现有政策性保险基础上,积极稳妥增加农业保险品种,确保中央、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落地,基本实现纳入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补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商业性农业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广覆盖。四是建立大灾风险补偿基金、再保险相结合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风险基金保障机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稳定发展。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增强对贫困地区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监管,合理控制担保及保险费率,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保险环境。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大局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最紧迫的“硬”任务来抓,把全部精力都聚集到精准扶贫上。坚决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原则,压紧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把手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具体问题和县级困难。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强化保障,创造条件,合力攻坚。

  (二)注重规划引领

  各县(市、区)、乡(镇)要继续坚持规划引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优先为贫困村“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制定或完善扶贫产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贫困户劳动能力等,充分尊重贫困农民自身产业发展意愿,突出地域特色,按照“巩固壮大传统产业,发展新型产业”的产业发展思路,科学规划、长短结合保障脱贫成果扎实有效落实、落地,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避免同质化。要做实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重点是选准产业发展项目,实现村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真正打造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要纳入规划统筹考虑。

  (三)明确责任分工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农业农村、文旅、林业、扶贫、商务、能源等部门要切实担负产业扶贫责任。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扶持。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主体应该加强自身机构涉农业务展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的资金保障与风险担保,提供必要资金来源和风险保障。企业等经营主体承担特色产业项目的具体经营,应根据自身能力,尽可能吸纳贫困户就业,负责带动周边贫困户脱贫。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应积极参与特色产业项目经营,通过政府及相关主体的扶持,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四)落实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产业链协调发展。

  (五)强化绩效考评

   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农业产业扶贫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随时掌握工作情况和进展,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情况;重点考核各项农业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导农业技术包村指导和帮扶工作。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对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的,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事求是查找农业产业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查改薄弱环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抓早抓常抓长,注重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见效,用重拳、出实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限时完成,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