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2019年,农业农村市场与信息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党组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夯实农业农村市场化信息化品牌化工作基础,提升体系协同能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一、加强党的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市场与信息化工作的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把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小组日常学习、“热点探问”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党建网站、微信群、支部工作APP开展学习;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与基层党组织联学共建,完善“接地气”支部工作法。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廉洁机关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及时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态问卷调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修改完善纪检小组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既坚持正面引导,又时刻警钟长鸣。
(三)转变工作作风,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司局。盯住“四风”新动向、新变异,坚决杜绝“慵懒散木推”行为。坚持司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与党建扶贫村的联系,将其打造成干部成长的培养基地、作风的锤炼基地。针对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形成决策参考和政策储备。
二、以提升农产品流通质量效率为重点,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新疆喀什、甘肃临夏等地,举办以“三区三州”为重点的产销对接活动。结合展会,在吉林、广西、海南、湖南等地举办多场针对大兴安岭南麓地区、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产销对接活动,实现展会与产销对接活动双促进。以河北28个定点扶贫县为重点,继续办好第四届京津冀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依托电商平台,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利用农民日报、农产品市场周刊和农业影视频道等媒体进行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公益宣传。
(五)加强贫困地区品牌建设。在农交会、茶博会等大型展会中设置贫困地区农产品展销专区,适当减免展位和宣传推介费用。加大贫困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力度,举办贫困地区茶品牌建设论坛,在特优区认定、品牌推介等工作中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考虑。组织农业品牌培训,在培训内容、人员指标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
(六)提升贫困地区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摸底调查,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分析,探索建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台账。推进“全国初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产销信息。提升贫困地区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面向贫困地区农户的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农户信息获取能力。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品牌强农
(七)强化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产地专业市场建设,条件成熟的启动省部共建,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已认定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共建任务落实。指导和推动各地加快田头市场建设,重点加强预冷、分等分级、仓储保鲜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夯实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基础。完成农产品冷链标准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争取冷链标准制修订立项,推动冷链保鲜技术应用发展。
(八)加快农业品牌创建。实施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立分类别多层级的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体系,适时出台《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制定中国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评价标准,形成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农业品牌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利农交会、茶博会等展会平台,全面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大农业品牌营销推介力度。加强国内展会管理,加大外展整合力度,强化农业品牌海外营销,塑强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编制中国农业品牌发展报告,讲好中国农业品牌故事。
(九)做实“菜篮子”考核和特优区创建工作。加大“菜篮子”工作力度,组织召开“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做好36个大中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首次考核工作。加强政策创设,研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专项支持,出台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完成第三批认定工作,推进省级特优区创建。开展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调研,办好大中城市经验交流会。
四、以重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
(十)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创设和机制创新,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建设试点,围绕特色产业和重点品种,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数字化,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电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加强农村网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十一)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梳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任务,加大益农信息社建设力度,完善信息综合服务内容。督导已开展整省推进示范的18个省份做好建设运营工作,支持其他省份特别是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做好整省推进。创新信息采集方式,集聚服务资源,打通信息上行通道,全面开展涉农信息服务。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运营管理,不断探索创新运营机制。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培训,鼓励涉农手机软件开发,让手机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
(十二)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动出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总结试验成果,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推进农业信息化水平监测。以生猪、苹果、大蒜等品种为切入点,探索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
(十三)强化网络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年度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并修订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继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举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贯彻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重点保障部门户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五、不断强化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推动完善市场调控政策。
(十四)开展好经常性统计监测,提高形势研判的前瞻性。提高统计数据及时性准确性,高质量完成种植意向、产量预计、成本收益等调查任务。突出抓好市场运行监测,扩大“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监测面,紧盯全球经贸局势、重大动物疫情等热点敏感问题,密切跟踪口粮、玉米、大豆、生猪、蔬菜等重点农产品市场运行,及时研判市场供需形势变化。组织开展中国农业展望活动,每季度召开市场信息发布会,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和价格信息,引导生产和市场预期。
(十五)加强部门统计制度化建设,发挥好统计综合协调职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结合《统计法》修订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发挥好部门统计综合协调职能。开展农业统计指标体系研究,推动调整完善农业统计核算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反映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十六)加强政策协调,继续推动完善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加强与发改、财政、粮食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2019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推进东北地区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好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推动完善内地棉花支持政策。跟踪评估近年来最低收购价调整对农户生产经营和市场运行的影响,及时提出完善2020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建议,以生产者补贴、储备调节、保险保障等为内容,推动建立口粮生产与市场稳定机制和农民收入保障体系。
六、加强队伍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十七)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深入研究机构改革后业务职能定位,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各级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组织好农业品牌专题培训和市场信息业务培训,丰富培训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果。
(十八)加大支撑团队建设。加大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市场咨询机构等合作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农业品牌、信息监测预警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等业务板块的外围专家团队,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外脑和智库在业务支持、决策参考和市场引导中的作用。推动各地建立重要和特色农产品市场分析专家团队,密切跟踪区域重点农产品市场运行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十九)提高系统协同工作水平。及时化解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改革影响,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创新工作局面,确保农业市场与信息化队伍不散、业务不断。全面总结各地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从基层实践中提炼重大工程项目创设的建议。
(二十)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通过适当引导带动,更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基层积极性,把活动进一步下沉到村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和基地;更加突出展现优秀农耕文化、民族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推动各地挖掘地方农业文化,开展各具特色的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形成全社会欢庆丰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