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湖北粮食产业经济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将主要解决我省粮食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哪些问题?又有哪些亮点?2018年3月20日,湖北省粮食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实施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省政府出台了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国家粮食局和财政部将我省纳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首批重点支持省份。在国家和省各项粮食产业政策引导下,我省粮油产业经济发展迅速,全省粮油加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培养了一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和粮油品牌,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粮食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然而,粮食深加工转化滞后、优质粮食供给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对优质粮食的消费新需求难以充分满足,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发展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出台《实施意见》,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7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更是对我省未来几年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科学谋划和强力推进。
问:《实施意见》主要解决我省粮食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哪些问题?
答:主要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决粮食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经营方式单一落后的问题。粮食企业对经济新常态下粮食行业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认识不够,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经营方式创新动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产业链条不长,一二三产业融合不紧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市场的需要。
二是解决优质粮油产品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优质粮食品种占粮食流通总量的比例较低;初级加工所占比重大,精深加工明显不足;不少企业的产品以“大路货”为主,高端精品少,品种单一、更新换代慢、特色不突出;粮油品牌竞争力较弱,知名度不高,市场占有率较低。
三是解决粮食产业集聚度较低的问题。全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缓慢;专业化粮油市场未成气候,体系不健全;粮食物流中心较少,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信息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缺乏及时、有效的科技信息和产品信息服务。
四是解决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基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覆盖面较小,且检验监测仪器设备陈旧;粮食样品抽检率低,与粮食产量和消费量不匹配;重金属、农药残留超标和真菌毒素超标等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五是解决粮食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省粮食行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2%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2%-3%的平均水平;中小粮油企业普遍缺少研发平台和技术人才,工艺装备落后,新产品开发滞后,发展后劲不足,使得我省粮食企业和粮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不足。
问:针对上面提到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相对应的举措?
答:对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新举措。针对产业发展模式单一落后的问题,提出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针对优质粮油供给不足的问题,提出发展优质稻、富硒粮食、“双低”油菜、稻米油、杂粮等优势特色粮油,创建“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示范企业;针对产业集聚度较低的问题,提出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分区域、分品种打造5个产业集群;针对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提出建立四级联动的粮食质检体系;针对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提出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粮食领军企业,培养一批粮食产业技术专家。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答:一方面紧密结合我省当前重点工作和发展思路。近年来,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较好成效,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国前列。2017年起,我省全面围绕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进一步促进了粮食产业经济的长足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理清了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既是对我省前期工作经验的归纳总结,更是对今后一段时期粮食产业工作的全面部署。另一方面着力凸显湖北粮食产业特色亮点。《实施意见》中,针对荆楚大地公共品牌宣传、荆楚粮油走出去行动计划、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粮机制造等湖北粮食产业特色亮点,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细化了扶持措施,落实了责任主体。特别是《实施意见》中首次提出支持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积极探索荆楚粮油走出国门的新突破。
问:《实施意见》提出“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2017年起,我省在枣阳、监利、江陵、京山、沙洋、黄梅、安陆、随县、天门、潜江等10个县市先行开展“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在全省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需求。
一是发展优质粮油生产。建设优质粮油种植基地,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粮油品种,实行优质粮油连片种植、单收、单存、单加工和优质优价。
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开发新品种,采用新标准,生产“好粮油”;支持企业开展粮油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向“两头”延伸,打造全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粮油营销体系。完善提升湖北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功能,畅通优质粮油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建立优质粮油产品准低温成品库;支持设立“好粮油”专柜;实施荆楚粮油“走出去”行动计划。
四是开展品牌培育和宣传。鼓励开发“中国好粮油”系列产品,创建地域优质粮油品牌;着力打造“荆楚大地”公共粮油品牌;加强优质粮油品牌和整体形象的宣传力度。
五是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优质、特色、专用粮油产品相关标准,规范引领优质、特色粮油发展,不断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开展优质粮油调查统计、品质测评,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粮食产品结构调整。
问:《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财政扶持将如何统筹?企业将会获得哪些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答: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国家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承担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