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县域观察 · 2018-01-12

索 引 号:FJ00101-0203-2017-00157
备注/文号:闽政办〔2017〕153 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2018-01-1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我省数字农业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

(一)加快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广遥感监测、智能识别、自动控制、机器人等设施,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探索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及推进路径,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含水产、林业,下同)智慧园。按照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建设“六个100%”(即智慧园可视化管理系统、农业物联网系统、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农业信息公共服务、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实效等六个方面实现100%全覆盖)的要求,优先选择茶叶、蔬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五大特色产业,每年新建10个以上现代农业智慧园,对验收合格的现代农业智慧园,省级财政按相关投入的50%给予以奖代补,每个智慧园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到2020年全省建成现代农业智慧园50个以上,并打造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示范工程。

(三)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引导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试点,每年熟化一批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到2020年在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物联网技术应用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推动名特优农产品网络营销。加大农产品电商上行的支持力度,降低财政对农产品电商按年销售额奖励的门槛,提高农产品电商竞争能力。

(五)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信息化改造。依托互联网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鼓励发展定制配送、直供直销、微信营销等新模式。探索开展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试点示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线上推介、网上营销,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到2020年每年扶持建设30个鲜活农产品社区直销、休闲农业网上营销、放心农资下乡网络营销示范项目。

(六)加快农产品电商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一品一码”、二维码贴标销售,扶持“一村一品”“三品一标”“可追溯产品”的认证。对主导制定农产品电商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按《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给予资助,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和倾斜。

(七)加快发展与电商配套的冷链物流体系、智能仓储设施、城乡配送网点。支持建设具有预冷、冷藏、初加工、调运等功能的果蔬、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对智慧园区核心企业投资建设冷库容积2500立方米(以上)的,由省级财政按不高于投资额的30%、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对智慧园区核心企业购置带有统一标识的冷藏货运车辆、建设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的,由省级财政按不高于新增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八)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大力推动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的能力。鼓励支持邮政、供销等部门在贫困地区开展电子商务,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质监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九)实施“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围绕构建一个福建农业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三个服务系统,建立一个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健全农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产品营销等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加快形成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在线共享、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数字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数字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十)完善12316农村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级12316服务调度中心(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支持市、县(区)12316文明窗口可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形成12316省、市、县三级联动体系。完善12316手机农务通功能,优化适时农情、农产品价格发布功能,提升专家在线咨询会诊、三农政策解读功能,提高农民运用手机等移动终端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十一)加快益农信息社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快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引导益农信息社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等融合发展,共享服务网络和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益农信息社在行政村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数字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鼓励支持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

(十二)充分发挥科研院校技术储备和人才优势,支持省属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农业信息技术研发、集成应用。围绕解决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电子商务、信息化标准等领域发展瓶颈,重点在农业传感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植物生长优化调控模型、农业机器人等领域取得明显突破。强化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校和重点实验室(中心)等建立创新协同机制,突破一批农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信息化科技成果。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省农科院,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加快培育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

(十三)鼓励省内相关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数字农业专业课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信息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加快培养专业型、复合型数字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强化对农业行政管理和农技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信息员及农民的培训力度,到2020年累计培训数字农业人才1万人次。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园、创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平台建设,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到农村、到园区、到平台创业。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省农科院,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十四)建立由省农业厅负责召集,省海洋渔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数字农业建设工作。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快农村地区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全省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纳入“数字福建”建设和扶持范围,支持物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其他省直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要加强对数字农业的组织领导,将数字农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数字农业加快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8-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数字农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数字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53,以下简称《七条措施》),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发展数字农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迫切需要。

  《七条措施》以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智能化和营销网络化上新水平,促进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实现新提升,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新动力。

  二、总体框架

  《七条措施》提出了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支持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等七条措施共十四点内容,分别从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强化基础、科技创新以及人才培育等方面,明确了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一是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装备与农业生产过程的深度融合,提升我省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二是优先选择茶叶、果蔬、食用菌、畜禽和水产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先期建设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现代农业智慧园项目,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0个左右现代农业(渔业)智慧园。三是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

  (二)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改造,加快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加快发展与电商配套的冷链物流体系以及实施电商扶贫工程等五点政策措施,目标是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畅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三)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围绕构建一个福建农业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三个服务系统,建立一个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加快形成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在线共享、服务全省农业农村农民的数字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数字农业、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提出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2018年开始,省级财政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全省各地加快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益农信息社覆盖全省主要行政村。

  (五)鼓励支持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破解制约农业信息化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人才队伍培养是数字农业发展的智力支撑。提出充分发挥科研院校技术储备和人才优势,加快对农业信息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突破一批农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六)加快培育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专业型、复合型数字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育一大批既懂信息化又懂现代农业的数字农业人才队伍。

  (七)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保障是发展数字农业的关键,加快发展数字农业由于牵涉面广、跨部门合作,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数字农业建设工作,共同推动数字农业加快发展。

农业政策 农业电商
Theme Jasmine by Kent Liao;Farmig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