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全网公开
鄂农办发〔2017〕10号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科学规划和高标准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要素集聚、技术装备先进、产业体系健全、运行管理规范、综合效益明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使之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的示范窗口、产业融合的展示基地、创新创业的发展平台。
二、创建目标
从2017年开始,用3—4年时间,在全省建设1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粮油、蔬菜、水果和茶叶产业园各10个,中药材产业园5个,畜禽产业园15个,水产产业园10个,农产品加工(物流)园15个,循环产业园、休闲农业园和创业创新园各5个。
三、建设标准
通过建设、配套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以下标准:
(一)要素集聚。
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装备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休闲农业示范点,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撑,园区在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良种普及率达到100%,农机综合作业率达到70%以上(园艺作物达到20%以上),物联网、电子商务有效应用。
(二)产业链长。
园区内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和休闲观光等配套,建立起订单订制、直营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营销体系,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农产品加工园区原则上还要求省级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左右。
(三)绿色发展。
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依法依规管控禁限用农(兽)药,大力实施“一控二减三基本”,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污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太阳能等新能源有效采用,农产品加工实行达标排放,产品原则上通过“三品一标”认证、或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
(四)利益共享。
园区内企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农户相互之间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企业和合作社推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在服务农户的同时,让农户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五)效益显著。
园区应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高出非园区20%以上,辐射带动面积在10倍以上,农民或职工人均收入高出非园区30%左右,贫困地区扶贫脱贫作用突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等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带动效果好。
(六)适度规模。
种植业产业园区面积一般不低于1万亩,中药材不低于5000亩,其中核心区集中连片且不低于园区面积的30%,农田基础设施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园)建设标准;畜禽产业园区要求年出栏生猪5万头左右、家禽100万只以上;水产产业园要求池塘养殖面积1000亩左右或工厂化养殖面积5000平米以上;农产品加工园、休闲农业园和农村创业创新园要求占地面积达到3000亩左右。
四、建设重点
(一)种植养殖基地及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休闲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建设。
(二)设施农业建设,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示范推广等。
(三)农业物联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等建设。
(四)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控制,太阳能有效利用等。
(五)农产品储藏保鲜与分级等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装备购置,便捷智能的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
五、扶持政策
对建设较好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由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委等部门通过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等,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择优推荐上报农业部,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发改、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指导和协调;县级政府要组织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项目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落实园区用地指标,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县级农业、发改、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园区建设主体要清晰,内部制度健全,生产组织方式先进,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例较高、时间较长,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和休闲体验科普等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符合《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省级有关规划的要求,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发展前景良好。
(三)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在每年4月底前将县级政府创建文件(包括支持政策和措施)、园区规划文本和创建方案等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和省旅游委;每县原则上报送1个。
联系人:
省农业厅产业化处 杨可俊 027-87667296
省发改委农经处 朱小辉 027-87364100
省旅游委产业发展处 郑爱民 027-87124712
【附】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省发改委办公室、省旅游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发改委、旅游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2017年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新动能,助力农业强省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委决定联合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制定了《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鄂农办发〔201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