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

县域观察 · 2016-07-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制定本工作指引。

各地可根据工作指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提出本地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
 
一、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县而异,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择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试点,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农村电子商务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电商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

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硬环境方面,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软环境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适应农村产业组织变化趋势,推动万村千乡、邮政、供销合作社等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增强产、供、销协同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县、乡、村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为农村提供安全、便利、实惠的消费环境。

(二)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

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乡村旅游等为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引导生产更多的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农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培育农村品牌,带动农民增收。

(三)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鼓励对传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推动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生产流通等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网络诊疗等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

(四)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信息进村入户,实现一网多用。鼓励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

(五)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升贫困地区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网络销售,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

五、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发展初期,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农村电子商务的不同发展阶段,调整政府定位。

1.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2.健全机构。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具体部门,配备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拟订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当地企业和个人运用电子商务提供支撑;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农业、金融、工商、旅游、统计、邮政管理、供销、共青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责任。电商发展基础较弱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行业龙头企业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3.制定政策。政府应发挥其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地理、产业、人才、发展基础等,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措施,研究出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在项目、土地、税收、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模式。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优化环境。以创新的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最优的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速增效等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项目开放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服务好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当好调研员、服务员,了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强烈的务实理念,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保障工作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规划,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实际,理清思路,立足优势资源和产业,突出特点特色,科学合理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1.深入调研,理清思路。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做法,与自身实际对照,不断研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思路,形成自己的发展特色。二是摸清自家底数。组织职能部门、乡镇村基层组织和有关协会、企业,深入实地专题调研,弄清本地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资源情况,以及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初步确定适合网络销售、能够代表地方特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品。建立动态数据库,定期更新。三是理清工作思路。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

2.描绘蓝图,编制规划。规划是总纲,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要围绕当地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等,确立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功能布局和重大项目等,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引导与扶持的系列政策和保障措施,科学编制符合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区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等规划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当地的发展特色。

3.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实施方案是规划分步实施的细化,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机构、宣传及培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品牌建设及产业链整合、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服务等方面,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出全面细致的部署。分阶段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规范操作和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

1.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动4G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

2.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交化改造。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保障持续供电和电压稳定。

3.合理规划和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适度规模的冷库仓储,发展产地预冷,提高冷链运输能力。加强产地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和质量保障等设施建设。

4.推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管理各部门及电商、快递企业的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仓储配送体系。

5.发挥好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鼓励物流资源市场化整合,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完善自有农村网络或开展网络合作、运输合作、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承接从县级到乡镇、村的快递物流业务,政府可在企业运营初期给予阶段性补贴。

6.探索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数据应用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公司、仓储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等各类企业提供服务。

(四)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

1.开展专题宣传。

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做法、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和合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进一步引导农民群众更新观念,让广大农民群众意识到电子商务给自己带来的方便和好处,提高农民群众电子商务的参与度。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2.建立培训体系。

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培训体系,研究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利用职业技校、党校等现有资源,或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等,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培训。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机制,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针对农村青年等电商创业需求提供公益性或者市场化的增值培训。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实施互联网技术、经营销售、财政知识等培训;对网商着重加强网店注册、商品推广、经营管理等培训。邀请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解读最新政策,电商创业成功者介绍网络营销技能技巧、网络创业经历和体会等,提升创业创新实践能力。要将培训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为参训人员提供市场、金融、资金等全链条综合服务,跟踪指导,确保培训产生实效。

3.加强人才引进。

进一步利用人才租借、专家咨询等灵活方式,解决短期临时人才需求。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在子女就学、住房租房等多方面为引进人才提供更优惠条件。针对电子商务重在实战的特点,加大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带领企业赴电子商务专业院校和人才集聚地进行推介、招聘,当好企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间的“红娘”。

4.发掘潜在人才。

通过青年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发掘一批年轻且富有创业激情的人才。加强引导,做好当地农村毕业大学生的职业导向。利用农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后,通过广泛宣传、登门拜访、电话问询、专题活动等方式,吸引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在家乡创业就业。开展优秀评比,选出一批优秀供应商、服务商、电子商务服务站长等,进一步激发本地电子商务群体的内在动力。

5.建立人才档案。

全面掌握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情况和企业电子商务人才需求情况,实行动态、分类管理,推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五)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1.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本地网商守法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2.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本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并及时宣布检测结果。逐步建立覆盖生产和流通的信息溯源系统,以农业生产档案信息为基础,实现对产地环境基础信息,病虫害防治、质量检测等生产过程信息,分级包装物流等流通信息的实时登记、生产流通操作指导和预警,信息查询和上传,推进视频实时监控。让消费者了解符合食品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

3.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支持建立本地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分级、包装、贮存、品控、运输等地方和企业标准体系。覆盖从土壤环境、种养殖操作,到采购、仓储、配送、物流、包装等生产、流通全链条,推动实施农产品良好操作规范,指导和补贴农民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科学种养殖等。

4.努力培育本地品牌。

对本地特色农产品申请品牌和原产地注册等进行补贴。加强食品安全许可管理,简化程序,强化过程监管。推行政府官方认证,提高本地农产品的信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5.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统计分析。

整合当地政府部门各类信息资源。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不断丰富统计内容,扩大统计覆盖范围,准确把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的综合利用,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六)提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

1.提供公共服务是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动其他有关工作的基础。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公共服务和增值服务融合互动、丰富内容和提升品牌同步推进,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覆盖县、乡、村三级全域。

2.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牵头搭建行业协会组织,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本地各类资源,为已经和即将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各个主体提供综合业务保障,做到功能完善、体系健全、服务规范、支撑有力,为本地卖家、供应商、服务商以及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交流和沟通桥梁,为销售地方性产品和服务提供一个平台。

3.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平台。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等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平台,为农村青年、务工回乡人员、电商能人等提供场地、培训、技术、物流、金融等孵化条件。要科学分析、定位和充分发挥孵化平台的作用,不能简单模仿建设电商园区,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六、加强工作考核评价

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购买服务的协会、企业等主体进行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及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一)制定考核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下达考核指标。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建立督查机制。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督查考核组,制定和完善相关督查制度,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督查通报会,集聚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奖惩机制。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奖惩制度,将农村电子商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奖励进行挂钩。年终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情进行奖励。

附: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商建字〔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电子商务进农村 商务部 乡村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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