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安:电商扶贫的“六个成为”

县域观察 · 2016-07-23

农商研究院Farmigo.Net注:本文为魏延安(共青团陕西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为《电商消贫》一书的约稿,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修订成稿。

电商扶贫在2015年刚刚拉开大幕,但这依然不妨碍其与县域电商、农村电商、农资电商等一道成为当前电商领域最热的词汇之一。回想起2014年底还在讨论电商扶贫是否可行,而一年后已经开始梳理电商扶贫的模式,不得不让人有“轻舟已过万重山”之感!但也应当看到,今天对于电商扶贫的概念与内涵理解还比较狭窄,有的甚至简单理解为网上卖货,理论的边界也不清晰。就像关于当前县域电商发展中的问题,我曾概括为“看小了,没生态”,今天电商扶贫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历史学家黄仁宇曾反复呼吁,放宽历史的视界;而我也想呼吁,放宽电商扶贫的视野。

基于当前各地电商扶贫的探索,我在思考,电商扶贫能否进一步演进到“六个成为”,在六大方面扩大探索,开启大电商扶贫模式。

一、电商能否成为农村金融的新突破?

2015年1月20日,汪洋副总理在浙江调研农村电商,专门考察了蚂蚁金服,关注到蚂蚁金服在农村金融服务中所表现出的低成本与高效率,最快一笔信用贷款只需要4分钟,而且全部在网上办理。汪洋副总理选择调研蚂蚁金服,可以说切中了当前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痛点。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无论是农业的现代化还是新农村建设,目前金融依然是瓶颈,如果电商扶贫能够从电商扩展至普遍的农村金融服务,则善莫大焉!

可以回想一下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让农民享受普惠的、便捷的金融服务依然任重道远!自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以来,各大商业银行因为效益原因普遍撤离了农村,一般的县城以下已经很少再看见中、工、建、交等银行的影子了,目前县以下主要的金融机构是农业银行、信用社和新兴的邮储银行。然而,以“世界最大的农民银行”名义上市的中国农业银行,其三农金融服务比重并不高;而目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正在加速商业化股份制改造,一大批信用社正纷纷改名为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成立较晚,实力有限,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尚需时日;真正的农民金融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之后基本消失,各地试点的新型合作金融、社区金融等迟迟推不开。我也到基层去看一些农村合作金融的试点,听到的情况是,一年就开两次门,一次是放贷的时候,政府的注资和配套的入股,一开门就被农民贷完,然后就关门了;再一次是收贷的时候,这个门可能要开很多天,因为过程慢,还得好好算账。而且,在农民缺少金融人才和管理能力的情况下,一些出发点良好、制度设计看似完美的农村合作金融最后变成了高息揽储再放高利贷的“异形”钱庄,一遇风险,跑路频频。2015的以来,江浙一带农村合作金融负责人跑路的新闻再次出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农村金融的破题,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视野,由电商带来的互联网金融可谓恰逢其时!

从实践看,各大电商巨头在农村的竞争,也都不约而同地祭出了金融这一法宝,而且金融产品种类不少。比如,阿里巴巴支付宝旗下的“花呗”已经为农村淘宝合伙人开放,可以用于申请农村淘宝服务站为群众代购的周转金贷款,一般额度从一两万起步,会逐步提升到一二十万;还有针对农民的生产与消费信用贷款业务。京东则为京东乡村推广员赋予了“京东白条”的贷款权力,为农民开发了“京农贷”,满足农资购买时的信贷需求,而且与格莱珉中国在多个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携手开拓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另据报道,苏宁也在针对农村开发金融产品;赶街、乐村淘等地方农村电商平台也都涉足农村金融领域。

当然,从目前的总体实践来看,各大电商巨头的农村金融也才刚刚起步。比如,阿里在2014年为贫困地区2.02万名经营者提供了29.73亿元的小额信贷,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的农村金融服务业务也有一定进展,但总体规模还很小,这应当作为将来电商扶贫的一个重要领域。

二、电商能否成为精准扶贫的新平台?

精准扶贫要求到人到户,其基础性工作可谓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烦杂,更重要的是还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如果还依靠传统的统计填报系统,那将是一个十分要命的事情,费人费工不说,其中的疏漏甚至造假将很难避免。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今天这个时代,云计算、大数据已经成熟到这个地步,如何把互联网的终端与贫困户接通,将其纳入大数据的体系,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对于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性改变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如何让这一提法变为现实,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首先,思维上要有一个转变。电商的业内人士都知道,大数据目前已经成为竞争的重要法宝,基于电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可以得到许多重要的研究发现,对更为全面地分析市场现状、客户需求、产品结构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的电商企业也都知道要舍得在这方面花钱花精力,否则可能就是闭着眼睛做生意。对扶贫工作而言,长期以来也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统计分析体系,定期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工作。那么,电商扶贫的推进,应该推进两大数据系统的融合,具体包括,一是互相开放,可以有一个保密的约定,旨在深化研究分析;二是互相对比,把现有的数据互相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数据准确、清晰。比如,农村假贫困户的问题,靠人工填报的扶贫数据是不好检验的,只能指望于实地察看、村民举报;但是如果与电商的数据结合起来,可能会简便些,若一个贫困户的家庭成员竟然还在网上大量消费,其贫困的真实度就值得怀疑;如果进一步与人民银行的信用数据比对,基本上就原形毕露了;而且电商的数据,还可以进一步健全贫困户个人信用体系。

其次,就是培训与投入。目前对于电商的认识普遍还比较初级,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电商理念普及不足。迫切需要通过培训,加强对扶贫系统的电商理念普及,学会用好互联网工具和电商载体,把创新、开放、共享的理念落到实处,通过电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为了实现电商与扶贫的融合,一些基础的投入还是需要的,比如要依托电商平台加强扶贫数据的征集分析,是需要一些硬件和软件投入的,这也需要配套调整扶贫资金的投资方向。

最后还有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落实。这个问题不妨循序渐进,建议从扶贫与电商两大数据的开放对比做起,让扶贫工作能尝到电商带来的“甜头”,让基层的扶贫工作者愿意用起来;然后再考虑如何依托电商建立精准扶贫网上工作体系的问题,比如,农村淘宝站点能不能也做一点扶贫方面的基础工作等。

三、电商能否成为民生工程的新载体?

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电子商务要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目前各地对电商在创业就业方面的意义关注得多,如通过电商实现了多少青年创业、带动了多少贫困户就业、销售了多少本地农产品等,而在改善民生服务方面还关注比较少,这是比较片面的,应该更全面一些。

比如,阿里巴巴提出了一个节支减贫的概念。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的痛点在于,不仅假冒伪劣横行,而且商品价格指数还高于城市,特别是在工业品方面。那么通过电商下乡,农民不仅可以买到真东西,而且价格还便宜了,在大家电、大宗农资产品等方面表现更明显,这种节支对减轻农民的贫困问题也是有意义的。像《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有一个测算,阿里平台2014年就帮助贫困地区节支近200亿元。显然,贫困地区的企业、农户、合作组织把电商平台作为一个生活品、农资产品的集体采购平台,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如果再延伸一步,贫困地区的政府采购可不可以放到电商平台上?节支的效果应该也很明显。

再如,电商进村确实可以解决一些农民现实的民生问题。比如交电话费这个事情,城里人早就习惯了支付宝、微信交话费,即使不会,出门到处有营业厅、服务点,可对农村人来说还是有一定困难,如果没有城里的亲戚代缴,那就得出村进城跑一趟,时间成本尚且不论,交通成本就不低。有了电商在农村的点,家门口缴话费肯定不成问题,方便多了,这就是电商带给农民切切实实的信息化红利。目前电商在农村的代缴费业务已经扩展到通信、水电、购票、挂号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除此之外,农村的一些惠农补贴、社保服务也可以通过电商渠道来实现,不仅方便群众,而且成本比较低。可以根据群众的意愿,选择发放到银行的一卡通,也可以发到支付宝甚至微信里,减少不必要的现金往来。

四、电商能否成为城乡统筹的新通路?

过去的城乡统筹多关注于经济社会层面,其实新的互联网鸿沟正在演化为新的城乡差距,用好了互联网,可能实现农村发展的拐弯超车;反之,农村将又一次落后。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其中农村网民规模1.86亿,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4.2%和30.1%,相差34.1个百分点。不仅如此,城乡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还很大,春节里好多人在朋友圈报怨,因为回老家信号不好,红包都错过了几个亿,侧面就显示了这一城乡差距,城里开始普及4G,而一些农村还是2G,甚至没有网。

如果能以电商为切入点,推动互联网+三农,实现城乡资源、人才、信息的有效对接和流通,对于未来的乡村发展意义更为重大,可以让农村更快地追赶城市的发展脚步,促进城乡实现新的均等化。在这个意义上,也应该把电商扶贫作为新的基础性工程去推进,加快城乡互联网发展水平的一体化。

由电商出发,还可以有效促进城乡产业统筹。比如说,现在的产业扶贫,生产能力不成问题,而市场却很成问题,经常遭遇“卖难”问题,迫切需要城乡的新对接。电商就是一个便捷的工具,可以让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见面,而由电商演化出来的农产品众筹、生鲜产品预售等,进一步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方兴未艾。比如,2014年发起的“聚土地”项目,先对农民土地进行流转,然后通过电商平台向市民发起预售,认购一定的份额就可以获得一定面积土地上的所有产出,而且完全按照市民的要求去订制农产品,再用快递送到家;还配套开发了乡村旅游项目,市民可以体验当“地主”的感觉。这一项目融合了社区支持农业、电商、QQ农场游戏、乡村旅游等多种模式,农民可以收到土地流转、本地就业、乡村旅游等多项收入,一推出就受到各方的关注,也给电商扶贫带给很多启发。

同时,电商的发展趋势也在预示着,电商可以倒推贫困地区的产业转型,最终转变到“C2B”(客户订制)模式的理想状态,依据客户需要,按需生产,从根本上消除产销不对接的问题,实现新时期的城乡互助。

五、电商能否成为社会扶贫的新接口?

“郭美美”事件后,国家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受到挑战,与之对应的是民间公益组织迅速发展,但其中的乱象同样触目惊心。如何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可以更方便地参与到社会扶贫事业中来,如何让更多的扶贫信息在新的平台上实现资助方与被资助方的充分沟通与信任,互联网提供了这一可能。从目前的电商主体参与扶贫,到电商为扶贫搭建新的多向接口,值得期待。

比如,现在淘宝店铺有公益活动,愿意参与的店铺每卖出一件宝贝就会向公益活动捐献一定比例的善款,然后聚沙成塔,集中微小的力量去做一些公益活动;再像京东旗下的公益频道,可以对经过认证的公益活动进行认领,发动大家捐助,内容公开,捐资去向明确;如果进一步把公益的需求和捐助意向打包成公益产品,在充分进行信息认证的情况下,让公益项目像淘宝集市一样可供大家选择,爱心购买,再交由专业的公益组织去实施,最后在网上公布实施情况的相关资料,达到有图有真相的效果,能以最低的成本增进公益的可信任度与参与度。

而作为广义的电商,公益众筹也值得探索。我们会经常感叹,好山好水好东西,一方面在贫困地区就是卖不上价;另一方面,城市人想吃吃不上。如何让贫困地区那些区域性的特色农产品与城市的消费者对接上,除过电商这个载体之外,还需要好的活动形式,众筹就是一个便捷的办法。通过对贫困地区某一农产品的打包上线,然后让众多消费者通过众筹的方式购买,无论对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能降低成本。像淘宝平台上发起过的“掌上名猪”网上预售活动就很有示范意义。

六、电商能否成为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

什么是供给侧改革?一言以蔽之,就是政府不能再像过去,一味在刺激需求上下功夫,而是要反思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以新供给催生新需求,既不做大包大揽的“凯恩斯”主义者,也不做任由市场竞争的自由主义者,重点在制度创新、降低成本、完善基础设施、推动生产要素价格合理化、释放人才活力等方面下功夫。那么当前的电商扶贫探索,恰恰也印证了供给侧改革的理念。通过政府的“营造渔场”,释放贫困地区的“新供给”,让平台、人才、企业等各方力量在农村电商的广袤空间里“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对于推动整个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电商扶贫需要政府在以下方面重点推进供给侧改革:

首先,要加大农村电商政策的有效供给,在出台电商发展整体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出台电商扶贫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完善政策体系。

其次,加大电商服务的有效供给,高度重视电商服务业发展,重点解决人才培训、网店装修、专业美工、客服运营、市场推广、数据分析等电商服务的供给不足问题。

第三,高度重视解决电商发展的短板制约问题,把目前表现突出的宽带未普及,网速不快而收费不低;物流还不发达,运不了,送不到,收费高,时效差;缺乏电商要素集中承载地,电商孵化中心建设滞后,配套的加工、包装、仓储设施不到位等问题,集中精力加以解决。

第四,切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数据可共享,满足消费者对质量与安全的要求,适应电商对农产品加速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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