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研究院Farmigo.Net注:2016年7月上旬,商务部印发了《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商综发〔2016〕224号),规划共58页,这里提炼与咱们相关的内容,整理如下。
一、回顾十二五成绩
国内贸易较快增长,流通现代化加速发展。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1万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达13.9%。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电子商务尤其是网络零售异军突起,电子商务规模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至2015年的2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从7500亿元猛增到3.88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48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43.8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其中网上零售额达到9.6万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货物贸易升至世界首位,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进出口总额3.96万亿美元,连续三年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由“十一五”末的10.4%上升到13.8%。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的进出口占比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了5.1、12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8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不断扩大。
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4.5%,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7130亿美元,全球排名从“十一五”末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服务外包产业迅猛发展,2015年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646.4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34.9%,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服务外包接包国。
二、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商务发展动能
1、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以电子商务引领流通变革创新;
2、走创新驱动的外贸发展道路,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壮大装备制造业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
3、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开放式创新。
三、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支持贫困地区市场发育,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及追溯体系扶贫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四、实施国内外市场一体化战略
统筹推进发展现代流通和对外开放,把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国际市场开拓结合起来,推动国内各地区市场的一体化、国内国际市场的一体化,逐步形成贯通国内外的价值链和大市场。
1、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培育一批内外贸结合、经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展会,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2、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冷链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
3、鼓励流通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
五、完善货物贸易管理体制
1、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对外贸易新业态的管理体制。
2、加大贸易便利化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推进大通关建设。
3、建立完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
4、探索建立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新模式,完善重点行业进出口资质管理和竞争自律公约机制。
5、完善汽车平行进口政策体系。
6、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
六、推动电子商务、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农产品市场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典当业等法律法规出台,研究制订和修订新车销售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原油成品油市场管理、重要产品追溯、无店铺零售业管理等部门规章。
七、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健全消费者维权和交易争端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八、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1、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完善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实现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2、提升商务诚信协同监管服务能力,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3、推进线上线下市场平台信用评价活动,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推动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
4、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
5、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九、商务体制改革重点工程项目
1、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推进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深化多领域制度创新,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研究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
2、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
鼓励和支持产地集配中心、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等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追溯服务等农产品供应链,加强节能环保型冷库、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农产品冷链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3、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强化打击侵权假冒部门间协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市场监管,建成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12312举报投诉渠道,实行“互联网+商务执法”,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质。
4、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支持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开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建设一批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企业的示范型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交易履约评价和消费者评价等多种服务,向其它地区推广复制试点省市的做法和经验。
十、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
1、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加强流通技术研发,推动流通方式创新,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2、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
3、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线上线下互动的智慧商圈。
4、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下乡,大力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
5、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更多农民和涉农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
6、鼓励流通企业加强信息系统改造,扩大射频识别、传感器、卫星导航、智能投递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应用大数据分析、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
十一、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
1、健全流通标准体系,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商务诚信、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建设,增强标准适用性,提高标准质量,加快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
2、强化流通标准实施应用,积极开展流通标准化示范,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
3、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标准化。
4、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加快建立社会化的托盘共用体系。
5、加强流通标准管理,简化和缩短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与周期,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立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
十二、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
1、开展智慧供应链创新行动,引导流通企业向供应链综合服务转型,鼓励发展专业化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流通与研发、设计、金融等服务对接融合,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2、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型企业发展,促进企业间、行业间、城市间物流信息平台对接。
3、引导国际货代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设信息平台,加快海外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海外经营。
4、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跨地区、跨行业整合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引导中小流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特许经营、平台集聚等方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5、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鼓励国有流通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十三、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
1、鼓励零售企业加快向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转变,从经营商品向经营“商品+服务”转变,提高自营比重。
2、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推进无店铺零售业发展,积极创新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模式。
4、加快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
5、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促进批发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提升线下商品集散、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功能。
6、保护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继续推动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
7、鼓励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
8、规范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直销等行业和领域管理,促进行业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十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程项目
1、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加强市场规划布局,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市场平台化发展,提高市场组织化、集约化能力,促进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2、智慧商业计划
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鼓励各地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
3、电子商务进农村
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加快建设完善农村商贸物流体系,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比例;开展农村电
商强县创建工作,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实施农村电商百万英才计划。
4、商贸物流标准化
以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带动供应链上下游或区域范围内普及应用标准托盘、实施带盘运输;逐步完善并实施相关标准,带动相关配套物流设备设施和服务标准化。
5、智慧供应链创新行动
培育供应链物流服务集成商、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引导流通企业向供应链综合服务转型,推动流通与生产、消费以及相关的研发、设计、金融等服务对接融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十五、消费升级重点工程
1、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动社区便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建设试点工作,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养老服务产业,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化的有效模式。建立生活性服务业质量考核制度,完善质量标准,开展质量评价,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2、国际消费城市建设
鼓励和支持上海等若干具备条件的城市加快建设功能完备、服务优良、富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消费城市,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业态,推动离境购物退税政策实施,打造世界级商圈,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提高全球消费集聚度。
3、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
构建以社区回收点、便利店、区域回收站和地区回收中心、智能回收设施等实体网点或设施为基础,以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以高效快捷的逆向物流系统和信息化金融结算服务系统为支撑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4、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以肉类、蔬菜、中药材、水果、水产品、酒类和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实现标准规则互认、数据信息共享和产品可追溯。
十六、推动出口迈向中高端
1、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提升轻工、纺织、家电、建材、化工、农产品等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巩固出口市场份额。
2、发挥我装备产品性价比高的优势,大力推动轨道交通、通信、电力设备、船舶、工程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等装备出口,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打造新的出口主导产业,推动出口由消费品为主向消费品和资本品并重转变。
十七、提升进口综合效益
1、充分发挥我国市场规模大、增长快、需求多元的优势,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
2、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进口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等进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3、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4、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来源渠道,支持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和加工生产,鼓励半成品或成品进口到国内,增强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影响力。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促进汽车进口多元化发展。
5、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鼓励国内流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
十八、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
1、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好中国(杭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3、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深化浙江义乌、江苏叠石桥家纺城、浙江海宁皮革城等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复制推广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4、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其通关、物流、退税、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
十九、贸易强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1、培育外贸品牌
加大外贸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收购国际品牌,打造国际性、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提高品牌出口比重。加大中国品牌海外推介力度。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和专利注册的品牌保护工作。研究建立外贸出口品牌统计制度。
2、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
全面推进中国(杭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并向全国复制和推广,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3、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试点地区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部分试点效果好的地区升级成为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基地内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各地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集成政策、创新模式。
4、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开拓计划
建设若干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机构和区域,启动建设境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和标准化体系。
5、服务外包竞争力提升工程
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抓手,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加快培育50家专业服务能力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大型企业。
二十、跨境投资重点工程项目
1、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
修订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加强监督和考核。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践行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
2、建营一体化工程
以大型成套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在项目规划、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技术合作、监测维修等产业链两端开展增值服务,加快服务环节国际化,鼓励企业把产品技术标准及规范推向国际市场,逐步实现由“制造走出去”向“制造、服务联合走出去”转变。
3、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工程
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国别布局和产业定位,创新合作区发展模式,鼓励企业自建、国内开发区合建、国内外地方政府共建。加大对境外经贸合作区承接国内优势产能的支持力度。
4、中非工业化合作计划
推进中非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鼓励支持中国企业赴非洲投资兴业,合作新建或升级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一批质量效益好、水平高的工业项目,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援助和合作,提高非洲国家自主发展能力。
二十一、区域协同开放重点工程项目
1、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建设
完善京津冀一体化区域流通网络,支持北京商品批发市场适度向河北、天津迁移,合理布局和建设京津冀物流园区、交通场站,推进物流标准化应用。推动京津冀通关一体化建设。依托京津冀国家级经开区创新发展联盟,促进京津冀产业对接。
2、长江经济带商务引领
发挥长三角城市群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规则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认的“三共三互”建设,促进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市场一体化。推进长江经济带25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支持长三角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与中西部沿江省市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共建跨区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推动东部地区外向型产业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依托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农产品物流通道,优先在节点城市布局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3、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
支持上海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国际服务贸易示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打造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贸易便利程度最高的城市,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率先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
4、沿边开放合作带建设
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四个战略方向,以边境城市和口岸为窗口,推动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开发开放平台建设,促进沿边地区境内外产业互补与资源共享,深化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逐步形成西南、西北、东北国际经济合作圈和环喜马拉雅、中蒙、鸭绿江中朝国际经济合作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