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橙:农业部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

县域观察 · 2015-06-19

农商研究院Farmigo.Net注:2015年的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开始了,通知下达时间比2014年晚了一些,但内容上多了与其他部委的协同(如明确提出推进电商进村落地)。2014年的10个试点省分别是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和甘肃,2015年会再增加10个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号:农办市〔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农业部组织北京、辽宁等10个试点省(市)、2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一年来,在各试点省(市)、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切实把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结合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进展,我部研究提出了《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请及时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探索出的新经验新模式反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5日

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

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农业部组织北京、辽宁等10个试点省(市)、2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一年来,在各试点省(市)、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推动试点工作加快步伐积累了经验,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成功的市场化运营模式。2015年中央1号文件继续强调“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上就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作出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和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切实把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4﹞2号)及《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的通知》(农办市﹝2014﹞9号),结合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进展,现就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步伐,继续扩大规模,集聚服务资源,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能力,推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努力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总体目标

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县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整县推进,以12316为核心的涉农公益服务率先上线运行,便民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电子商务在益农信息社全面落地,培训体验服务广泛开展,市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国统一平台部署上线,为信息进村入户在全国推行探索总结出一整套成熟的经验和模式。

(三)进度安排

今后几年的总体考虑是,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份再增加10个,2016年覆盖所有省份,并在试点县中认定一批示范县,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10以上的县,2020年基本覆盖到所有县和行政村。2015年的具体安排:一是首批10个试点省(市)全面完成22个试点县试点任务,同时每个省份至少新增5个试点县;二是新增的每个试点省份至少确定2个试点县;三是今年新增的试点省份、试点县都将采取县省申报、专家评审、部级认定的方式予以确定;四是其他未列入试点的省份,按照农业部印发的通知、方案和指南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可选择1-2个县报经农业部备案后自行试点。

二、2015年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益服务体系。

在农业部的组织指导下,各试点省份加快12316服务热线升级改造,建成运行全国统一的呼叫中心。各试点省份、县要优先整合农业部门信息资源,确保农业政策法规、新品种新技术、动植物疫病预测预报与诊断防治、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农村“三资”管理等信息服务资源率先上线;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教育、医疗、村务公开、就业务工等信息的发布和公开。

(二)丰富便民服务内容。

各试点省份、县要本着“共享、融合、变革、引领”的互联网理念,加强与电信、银行、保险、供销、交通、邮政、医院、水电气等单位的合作,根据各试点县和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引入更多的便民服务资源进入益农信息社,建立服务目录并向农民告知。

(三)推进电商进村落地。

各试点省份、县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推动电子商务进村,在益农信息社落地。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的职责,加强信息监测统计,组织制定采后包装、分等分级等标准,强化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抓好试点示范,对接电商平台,形成农产品进城和生活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双向互动的流通格局。

(四)提升培训体验效果。

各试点省份、县要引导运营商、服务商为益农信息社提供免费Wi-Fi、免费拨打12316、免费视频通话、免费信息查询、免费在线培训和阅读等服务资源,并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示范指导作用,帮助村民查询信息、网上购物,让农民分享到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把益农信息社建设成为现代信息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平台。

(五)探索创新信息监测预警方式。

各试点省份、县要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这个平台,采集监测农情、灾情、动植物疫情、市场行情、社情民意等信息,同时加强分析预警,搞好信息发布与精准推送,切实发挥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农业大数据建设积累数据、探索经验、打好基础。

(六)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

各试点省份、县要大胆探索创新,吸引更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加入到信息进村入户中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取向,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条件的地方要有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此建立健全信息进村入户市场化运营机制。同时制定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运营商、服务商协同配合、发展壮大。

(七)强化风险防控制度建设。

针对可能出现的政治、市场、技术“三大风险”,各试点省份、县都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益农信息社的建设运营、信息员的选聘管理、资源的共建共享、参与企业的进入退出、试点工作的绩效考核都要制定管理办法或标准规范,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实施一个。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激励约束,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监管有效、风险可控。

(八)加快研发运行全国统一平台。

农业部组织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联合研发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信息进村入户全国统一平台及村社版、家庭版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以适应信息进村入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需要。全国统一平台上线前,各试点省份、县要利用运营商提供的信息系统,开展在线服务,做好运营管理。平台部署上线后,各试点省份、县的信息系统和所有的益农信息社都要接入。在全国统一平台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部署运行过程中,务必切实重视信息安全能力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省份、县要成立或调整充实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领导小组。试点省份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涉农部门作为成员,并明确农业信息化业务主管处(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试点县要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农业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试点地区要积极争取将信息进村入户纳入“十三五”相关规划中,为信息进村入户扎实深入推进提供政策保障。

(二)坚持整县推进。

各试点省份、县要坚持整县推进的工作思路,抓好以点带面,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规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益,吸引企业参与,力争一年时间试点县所有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创新益农信息社和信息员的选建、选聘机制,落实乡镇、村两委的职责,严格标准和条件,采取自主申报、村和乡镇两级推荐、县级农业部门与运营商共同审定的工作流程,真正实现由“要他建”变为“他要建”,确保建一个、成一个。

(三)严格统一标准。

各试点省份、县要坚持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建设益农信息社。各试点省份要按照农业部要求统一设计门头门牌标识、统一编号,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研究制定各项服务标准,推行益农信息社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或示范益农信息社评定,努力把益农信息社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第一窗口和知名品牌。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试点省份、县要在严格按照标准选聘信息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信息员的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确保信息员能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服务内容的不断扩展,最大程度满足农民所需的各种服务。农业部今年将继续安排信息进村入户专题培训班,有关省份要组织落实好学员,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各试点省份也要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和进展,切实抓好信息员培训工作。

(五)强化督导考核。

各试点省份、县都要建立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督导组,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和益农信息社督促检查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单独进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2015年试点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为农业部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下属的团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工作基础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技术支撑、信息服务和政策保障体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和短彩信服务在本区域内无盲区覆盖。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先考虑。

二是领导重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充分认识到信息进村入户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经济发展新动力、创新农业行政管理方式、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的重要意义。农业部门能够较好地组织协调各涉农部门的服务资源,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

三是有配套政策和资金。当地已经出台或计划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到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中来,在税收、金融、人才、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财政部门已经安排或计划安排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经费,能够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对村级信息员公益服务有补贴的地方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下属的团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和团场的申报工作,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按照“竞争选拔、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出试点县并报农业部审定。
3.首批已开展试点省份遴选出至少5个县(市、区),其他申报试点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出至少2个县(市、区、团场),于6月底前将申报文件、省县两级试点工作方案和遴选出的试点县名单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将组织评审,于7月20日前确定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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