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当前,网络直播营销迅猛发展,为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网络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人社部发〔2020〕59号一、行动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至2021年,面向各类青年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提高青年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扩大和稳定青年就业。

近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释放数字红利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主攻方向,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文号:农产发〔2020〕4号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内涵丰富、类型多样,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价值,乡村特色产业拓宽产业门类,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乡村新型服务业丰富业态类型,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存在产业链条较短、融合层次较浅、要素活力不足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发展以二三产业为重点的乡村产业,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2020-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必须牢牢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发展乡村产业意义重大。